今日(12月10日)警方以「暴動」、「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及破壞財產」罪拘捕3男2女,年齡介乎15至33歲,他們涉嫌於2019年10月7日晚上破壞屯門兆康西鐵站及輕鐵站設施,造成100萬元財物損失,並被警員現場拘捕。
由於5人當時拒絕警方保釋安排,「踢保」後被暫時釋放。警方經調查及徵詢了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再拘捕該5名人士,他們將於明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會申請轉交地區法院審訊。
屯門警區刑事部武少禧總督察表示會嚴正執法,無論被捕人士是否「踢保」,調查都不會停止,有足夠證據會再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