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前部長譚海受賄案今早(12月11日)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譚海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20萬元人民幣。
央視新聞報道,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譚海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20萬元人民幣,依法追繳受賄所得財物,並上繳國庫。
譚海曾是中超「金哨」,曾於2018年的足協機構改革調整中出任當時新成立的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部長,後擔任中國足協技術部部長。2023年7月22日,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譚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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