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4個月

鍾翰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4個月



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於2019年5月在立法會示威區內,刑毀「保衛香港運動」的一支五星旗,他否認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兩罪。

經審訊後,鍾翰林早前被裁定兩罪罪名成立,今日(12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

控罪指,19歲被告鍾翰林於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無合法辯解而公開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國旗;以及在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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