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檢疫期離開酒店 33歲女子判囚14日

未滿檢疫期離開酒店 33歲女子判囚14日


一名33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6月2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6月21日離開其檢疫地點。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截至今日,共有147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