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3歲起遭性侵 獸父認罪判囚7年

女童3歲起遭性侵 獸父認罪判囚7年



14歲女童自3歲起遭父親性侵,6年間不少於100次。法官邱智立今早(1月4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7年。

女童指父親性侵她時陰莖像「鐵柱」,使她疼痛而令她想切掉父親的陰莖,直至3年前她告知母親才揭發事件。父親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有除佢衫褲,我自己都有除衫褲,大家無著衫親密,但我無插入去」。

被告早前承認非禮及虐兒等15罪,案情指他在6年間性侵女兒不少於100次,包括被父親要求手淫及口交、愛撫她私處、把陰莖放在她大腿間磨擦等。

案件編號:HCCC 1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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