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3年採購190項華為產品 總開支約176萬

政府近3年採購190項華為產品 總開支約176萬


近月有多個國家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理由,禁止其政府機關和電訊商,使用華為及中興供應的電訊設備。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書面答覆議員,有關港府使用華為及中興設備情況。


楊偉雄表示,在2016年2月(最新一份《常備承辦協議》的生效日)至2018年11月期間,政府部門通過《常備承辦協議》採購約190項華為產品,包括網絡交換器、路由器、光纖收發器、光纖電纜用作連接光纖,以及風扇模塊用作冷卻等設備,總開支約176萬。最新一份《常備承辦協議》的承辦商,並沒有供應中興產品。
 
至於由部門自行進行招標工作採購的網絡設備,相關資料如產品類別和開支等均由部門自行備存,資科辦沒有這方面的統計數字。

楊偉雄強調,政府在制定採購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的安排及採購程序時,均參考國際和業界標準包括資訊安全,並在保護資訊系統和數據資產方面列明要求,以確保政府的資訊系統和數據安全和保障公眾私隱。現時政府採購的網絡設備產品均為其他國際城市廣泛使用的品牌和型號,不應藏有後門程式或其他不恰當的功能,因此現行採購程序沒有加入這方面的額外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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