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報告指港台欠編輯問責制度 工會形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檢討報告指港台欠編輯問責制度 工會形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政府今日(2月19日)公布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闡述檢討的結果及提出相關的改善建議。

報告認為港台沒有清楚界定及妥為記錄的編輯流程,欠缺清晰的編輯問責制度,編輯決定主要由個別製作人員或節目單位主管按個人的判斷作出,而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在節目製作過程中一直處於被動位置。在處理有爭議或敏感編輯事宜的「上報」及「必須上報」機制主要透過口頭溝道方式運作,亦沒有訂立在製作前、製作期間、製作後或廣播前向高層管理人員徵詢意見或徵求法律意見的書面記錄規定。

專責小組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責任,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人員的決策角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要衡量港台的工作表現、節目素質,應該依據港台是否能夠全面履行《香港電台約章》對其使命和角色的要求,才會客觀和持平。綜合報告的內容,他拍3港台的管治及管理的確出現了不少問題,有必要在制度上、執行上進行改善,包括建立清晰和透明的編輯過程,並加強編輯培訓,確保部門所有員工和製作人員理解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和使命,理解及履行《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批評報告理據薄弱,存在很多矛盾,又挑戰邏輯底線,形容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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