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750萬元危疾保險賠償詐騙 投保人判囚32個月

涉3750萬元危疾保險賠償詐騙 投保人判囚32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保險代理串謀他人安排癌症病人假冒投保人,到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檢查以取得患癌證明,詐騙危疾保險賠償3,750萬元,分案起訴5名人士。其中4人已先後認罪判囚,最後一名投保人被告今日(3月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名,判囚32個月。
  
45歲設計師廖小伊,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被告雖然未曾參與策劃案件,但其角色不可或缺,而且所犯罪行性質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情透露,廖小伊於2017年5月經友邦保險時任保險代理王家強向友邦保險購買了一份危疾保單,期後作出索賠。
  
廉署就有關保險索賠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期後發現廖小伊的姐姐2019年11月被診斷患上卵巢癌,其後該名姐姐在王家強的安排下,於同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間多次假冒廖小伊,到兩間醫療機構進行檢查或治療,以協助廖小伊以患病為由向友邦保險索賠。廖小伊的索賠最終被友邦保險察覺有異,繼而拒絕或暫停。
  
另外調查亦發現,廖小伊的妹妹廖小玲兩度慫恿王家強偽造兩份虛假病假紙,訛稱其二人的姐姐罹患其他疾病,獲一名醫生批出共390日病假。

廉署早前已起訴王家強、廖小玲及另外兩名人士串謀詐騙、偽造及煽惑他人偽造罪名。王家強及該兩名人士上星期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認罪判囚4年半至6年4個月;廖小玲則於去年11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入獄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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