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失業支援下周三起接受申請

臨時失業支援下周三起接受申請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今日(3月18日)公布,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詳情,下星期三(3月23日)上午8時起開始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4月12日深夜。
  
政府發言人表示,全職或兼職僱員及自僱人士均可申請「臨時失業支援」計劃。合資格人士將每人獲發一筆過10,000元。
 
計劃申請者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持有效香港身份證;於2021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滿18歲;由2021年10月1日至提交申請當日通常居住在香港;曾於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這3個月期間,至少一個月在香港工作,而所有工作的每月總收入一般介乎2,700元至30,000元;其就業狀況為於提交申請前的至少連續30天內沒有就業;或現受僱於下列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並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而於申請當日距離最後工作日至少30天;及在提交申請時並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受助人,以及並非受惠於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其他指定紓困措施。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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