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38700元選舉開支 龍心罪成判囚6個月

欺詐38700元選舉開支 龍心罪成判囚6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東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克霖,控告他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訛稱在選舉中接受面部護理及租用酒店房間而招致選舉開支共38,700元,企圖欺詐選舉事務處支付款項。被告上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4月2日)被判監6個月,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47歲被告林克霖,綽號「龍心」,被裁定4項罪名成立,即2項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的舞弊行為,以及2項企圖欺詐。

崔美霞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毫無悔意,從沒有反省過錯。裁判官並指本案案情嚴重,沒有任何減刑因素。

被告於2020年9月29日向選舉事務處遞交連同支持文件及申索表格的選舉申報書,向政府申請支付款項。在他所申報的選舉開支中,包括以31,200元購買面部護理療程及以7,500元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合共38,700元,並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其申索。   

廉署早前接獲選舉事務處轉介個案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遞交提名表格參選2020年立法會選舉前1年多,即2019年4月以31,200元向一家美容中心購買兩個面部護理療程。其後被告因不滿意療程,於2019年10月獲美容中心退款逾8,700元,有關退款並未申報在選舉申報書內。   

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在2020年8月中,即政府宣布該選舉延期舉行後逾兩星期,才向一間本地酒店提出於2020年9月10日起續租其房間一個月,並向選舉事務處申領該月租金。

案件編號:ESCC205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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