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18400支另類吸煙產品,今日(4月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於4月11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該名自日本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檢獲18400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025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20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23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2至6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