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趙長鵬認洗錢罪 判囚4個月

幣安趙長鵬認洗錢罪 判囚4個月



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創辦人趙長鵬,去年承認洗錢罪,周二(4月30日)被美國法院判處4個月監禁。

西雅圖聯邦法院判處的刑期,明顯低於聯邦檢察官要求的3年,亦低於量刑指引的12至18個月。

幣安同意支付逾40億美元的罰款,而趙長鵬則同意辭職,並罰款50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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