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按錶收費劏客 兩的士司機被判入獄及罰款

無按錶收費劏客 兩的士司機被判入獄及罰款


警方早前於1月10日及11日分別拘捕一名54歲姓江及一名73歲姓葉男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

人員當日喬裝乘客,分別由尖沙咀乘的士前往迪士尼樂園及尖沙咀一間酒店,原本按咪錶收取車資估計分別約200元及40元,惟兩名司機沒有按咪錶收費,最後收取分別約500元及200元車費,即較原有車資高出約1.5倍及4倍。

兩名司機上星期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相關控罪,分別被判即時入獄1個月及2個月、停牌4個月及20個月和罰款500元及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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