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堵路及藏3支鐳射筆 50歲男子罪成判監8個月

涉堵路及藏3支鐳射筆 50歲男子罪成判監8個月


2019年11月12日,大批示威者於荃灣聚集,當中一名50歲男子被捕,被搜出3支鐳射筆。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日(5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他人聚集造成交通阻塞,其行為可造成風險。被告管有3支鐳射筆,很有可能是供給他人使用,加上其中一支鐳射筆是第四級別,可以引起火災或在100米內射傷人的眼睛,因此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50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239號外陳列或留下路障,對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以及在同日同地管有3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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