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禮謙指即使再開會 也不能選舉法案委員會主席

石禮謙指即使再開會 也不能選舉法案委員會主席



獲建制派支持的石禮謙,兩次主持《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都未能選出主席,昨日他正式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尋求指示。

立法會網頁上載了該信件,石禮謙提到按照內務委員會的指引,他指示法案委員會會議於上星期六舉行,惟在會議期間被粗暴地阻礙履行此職責,他在當天兩次指示會議暫停,其後於上午11時54 分結束會議,以防止會議再受干擾及發生意外。

鑒於內會的指引,石禮謙進一步指示法案委員會於星期二舉行會議。他指儘管已嘗試開始會議程序,但甚至無法到達主席台,而須於上午8時42分結束會議,以避免發生任何不必要的混亂及可能造成的損傷。

石禮謙續指,整個情況已令全港市民非常失望,並玷污立法會的形象。他認為即使再舉行會議,也不可能選舉法案委員會主席。因此他向內會匯報最新發展,並就未來路向尋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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