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正式簽署 公職人員宣誓條例明刊憲生效

林鄭正式簽署 公職人員宣誓條例明刊憲生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5月21日)簽署上星期於立法會通過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條例明日(5月21日)刊憲公布,之後正式生效。
  
林鄭月娥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對特區公職人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也是參選或出任該公職人士的根本義務和責任。
  
她指明日正式刊憲生效的條例,為公職人員的宣誓首次訂立非常明確的法定標準,為維護「愛國者治港」原則踏出重要一步。
  
條例訂明了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提述的涵意、引入區議員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明確宣誓要求、劃一監誓人的安排等。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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