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政府女職員手機案 3項控罪全部罪成

許智峯搶政府女職員手機案 3項控罪全部罪成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政府女職員手機案,今日(5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3項控罪全部罪成。案件押後到下月10日轉往區域法院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許智峯被控3項控罪,包括妨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普通襲擊及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事發於去年4月24日,當時立法會正審議一地兩檢,許智峯被指在立法會取走保安局高級女行政主任梁諾施的政府手提電話。



(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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