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泛民人士,被指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開審,他們均已認罪。
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案件今日(5月28日)判刑。
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各判囚18個月,吳文遠、楊森、何秀蘭及黎智英判囚14個月;單仲偕及蔡耀昌則判入獄14個月,緩刑24個月。
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亦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