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生認藏汽油彈 判囚12個月

21歲女生認藏汽油彈 判囚12個月


去年11月11日「全港三罷」行動中,一名21歲女生在大埔公路迴旋處擺放防撞杆被捕,警員之後在其背包搜出3個汽油彈及4個打火機。

案件今日(6月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已還押7個月的女生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阻街罪,今日被判入獄12個月。

至於同案的另一名20歲被告,則否認襲警及票控阻街罪,案件將於7月27日開審。

控罪指,20歲姓鄭男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之迴旋處擺放3個防撞欄,佔用了一條行車線,並在廣宏街襲擊警員Y;21歲姓陳女被告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三瓶汽油彈,並在上述地點阻街。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