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專頁「山野龍咁威」昨日分享圖片,指有市民報料,稱「呢班神人到萬宜水庫享受暢泳之樂」,圖中見到有數名遊人擅闖水塘,更有人跳入水中游泳。
「山野龍咁威」又稱收到懷疑涉事者私訊,除了質問為何要將圖片公開之餘,更要求刪相,當被質問是否知道闖水塘是犯法時,該人更直接承認「知」。
去年6月,有2名郊遊人士因在大嶼山二澳水澇漕集水區嬉水,違反《水務設施條例》,各被判罰款500元。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任何人士進入水務設施浸洗或沖洗,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和監禁2年。
(圖片來源:山野龍咁威)
一單接一單,唔好俾佢停,又有市民報料! 呢班神人到萬宜水庫享受暢泳之樂! 取自維基百科: 萬宜水庫的輸水網絡包括了多條直徑10至13呎、共長約25哩的輸水隧道,隧道主線長74,000呎(14哩),由萬宜水庫北潭涌起,橫越整個西貢半島,經...
Posted by 山野龍咁威 on Wednesday, 6 June 2018
咁早搵我,本少爺當完夜更柒下柒下咁返歸,點知有人自投羅網,真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疑似萬宜水庫暢泳事主現身,老老柒柒識你係老鼠,不過報料人士有圖有真相,而且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幾十歲人下次唔好喇,大姐,萬宜水庫呀唔係你屋企個泳池,呃like都唔好犯法呀!
Posted by 山野龍咁威 on Wednesday, 6 June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