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本月4日被捕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日(6月30日)再次被捕。最新消息指,警方已落案檢控鄒,指其涉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於本周五(7月2日)提堂。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陳志昌今晚表示,今年6月4日當日鄒姓女子涉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一個已被警方禁止的活動而被捕,其後保釋候查,警方在取得律政司意見後,今日落案起訴鄒涉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違反普通法及《公安條例》第17A(3a)條。
此外,警方又留意有人在社交平台,宣傳已被警方禁止的七一遊行,調查之後懷疑案件與鄒有關,所以再次將她拘捕,作進一步調查。當被問及鄒幸彤已經刪去有關宣傳七一遊行貼圖,為何仍然涉嫌違法,警方表示,案件詳細不便透露。
至於在月初同鄒幸彤一同被捕的20歲男子,仍在保釋候查。
鄒幸彤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於6月4日早上被捕,及後准以1萬元保釋,原定於7月5日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