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小眾並非追求特權,而是一般的生存權

性小眾並非追求特權,而是一般的生存權



這一個星期,世界各地都對美國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作出不同的評論,各方面都持不同的觀點,甚至有不同的陰謀論衍生,例如說到美國的政黨因選票才作出這樣的取態;Facebook 即時有彩虹頭像轉換是一項大型的社會實驗云云。這些陰謀論都是未能證實的,故姑罔聽之。而多數人討論的焦點,都放在應否合法,又或應否在司法方面令其合法,方向都是很合理的。但在筆者眼中,真正的焦點應該放回性小眾的生存空間上。縱使這次同性婚姻合法了,但是性小眾是否真的能夠如大眾般,有一樣的生存權利呢?答案是否定的。

筆者在今年元旦的文章訴說了新一年的願望,是不再希望有人因為性別認同或性取向問題而再次犧牲。可惜事與願違,每隔數星期都能從社交媒體中,得知世界各地都仍有人犧牲,甚至美國這個先進國都無可避免,可見性小眾在世界上的生存空間真的很細。

那麼香港這個先進的地區,性小眾的生存空間會比較好點嗎?理想與現實卻是有很大的落差。或許有人會說,生存這麼困難都是出於自身的選擇。在一個落後地區這麼說,或者無可厚非,但是香港這個在某些人口中自翊為國際大都會的都市,如果都出現無法生存的事,這樣說得過去嗎?以跨性別為例,香港是一個很重視身分的都市,任何事都要用到身分證,於是形成跨性別人士在香港的生存非常困難。筆者亦多次以自身為例,分享了各方面的生活困擾。縱使筆者是比較幸運的一群,能夠遇到一些重視能力多過身分的僱主,但是更多的是不幸的一群。

雖然不幸者眾,但其實性小眾真正追求的並非與眾不同的特權,而是與各人一樣的生存權以及發揮能力的機會。性小眾與社會大眾同樣都是希望對自己身處的社會作出貢獻,令自己生活的地方更加美好。當然我們未能做到如剛去世英國的溫頓先生這般偉大,但是仍會盡自己所能去做好。這次美國同性婚姻合法,應該是一個好的契機,讓社會各界好好討論性小眾的合理生存問題了。

題外話:
筆者將在本月進行等待多年的手術,如果能夠活著從醫院回來,之後會好好整理這麼多年的過程,與各位分享一下當中的體驗。謝謝各位長時間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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