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修例流會要罰議員錢 鄭松泰指不應只講效率

立法會修例流會要罰議員錢 鄭松泰指不應只講效率


立法會今日(7月14日)通過修改《議事規則》,日後立法會流會,無理缺席議員將要繳付罰款3400元,相當於議員每日酬金。

另外又規定委員會人數上限,事務委員會最多廿人,法案委員會不多於十五人,每名議員最多可同時出任六個事務委員會委員。所有委員會正副主席的選舉提名,須在指定日期前提交,並直接進行投票,主持不得聽取任何規程問題或受理任何議案,候選人亦不得陳述政綱。

同時,議員日後出席會議要穿著商務衣飾,議員亦只可在發言時為闡釋發言論點而展示物件,而物件所展示的任何標誌、圖像、標語等須符合《議事規則》,並且不可濫用規程問題等。

多名建制派議員表示,修例有居安思危的用意,又稱海外不少議會亦有類似規管,不認為今次修改《議事規則》是過緊,而是進一步維持議會的秩序及尊嚴。

唯一投下反對票的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則認為,一個健全的議會不應該只講效率,而忽略少數派代表的民意,否則是削足適履。他又批評,日後法案委員會的人數上限訂於十五人,令無政黨背景與及少數派議員難以加入,民意無法彰顯。

(圖片來源:立法會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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