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一地兩檢「公眾諮詢」弄巧反拙

重啟一地兩檢「公眾諮詢」弄巧反拙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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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新聞焦點都是和西九高鐵通車有關,「一地兩檢」的爭議看似鬧得沸沸揚揚。政府一如既往,不斷強調高鐵的經濟效益,又指不實行方案,高鐵便等於廢鐵,並不能達到預期效益;另一邊廂,港鐵主席馬時亨則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附和道,如立法會不通過「一地兩檢」方案,情況有如倒錢落海一樣,「蘇州過後無『車』搭」。總之,「一地兩檢」不行,香港的經濟發展將會遭到前所未見的打擊云云。

政府以「經濟牌」作為輿論攻勢,大家應該司空見慣,但問題是面對這種「影響經濟」論,泛民的反應好像有點「老鼠拉龜」似的。除了空喊撤回「一地兩檢」的訴求之外,竟是要求「公眾諮詢」。前者表達立場,用「反對」「一地兩檢」最為直接;而後者的意思則含糊不清,亦是民主派無法著力的問題所在。因為以此作為回應,令反對「一地兩檢」的輿論,塑造無可避免地面對一個傳訊的盲點:這個說法忽略了大眾已經消化相關爭議的不滿情緒之狀況。

要求「公眾諮詢」只會被政府帶著走


進一步說,要求「公眾諮詢」的說法預設了大眾未能得到充份的知會(not well-informed),又或他們不了解「一地兩檢」箇中的問題,尤其是方案所涉及的憲制和法律爭議(當然,又或不滿政府沒有跟足政策制定的「程序」)。譬如說,親建制一方提出基於《基本法》第118、119條,推行「一地兩檢」便可以實行;但泛民反對一方則回應指,《基本法》第18條訂明,中國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實施等。換言之,正反雙方在《基本法》的條文間各執一詞,整個爭議難免便成「法律專家」的爭辯,群眾難以參與其中。當然,這個定位會讓泛民政黨比較容易找到崗位,落區講解「一地兩檢」的法律問題,向公眾講解一下《基本法》條文的爭議就是。

因此,我們必須弄清楚,雖然「一地兩檢」的法理問題固然重要,但以要求「公眾諮詢」來回應政府是自欺欺人的。這只會被政府帶著走,繼而被拖入是否已經諮詢多年,或什麼才是正確的「公眾諮詢」等無謂辯論。換言之,要令大眾再次對事件有較大的反應,只得在政府的輿論設計外另覓出路,例如「一地兩檢」會否令高鐵成為雙非大陸孕婦高速搶閘的捷徑?現時在福田口岸,懷有七、八個月身孕的雙非大陸孕婦只需要在深圳北站或福田站上車,十分鐘後一抵香港邊境大叫肚痛的話,往往基於人道理由便會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而羅湖口岸則不適用,因為至少有兩名口岸人員「目測」,然後遣返無預約的雙非孕婦(現仍是「零雙非政策」)。但西九高鐵「一地兩檢」又如何?顯然是中門大開,簡直是香港居民身份大贈送,極可能催生「高鐵雙非產子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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