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月,民主黨的劉慧卿表示立法會和市民都應該「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囗」地處理問題。及後更將「和理非非」一詞廣泛地應用在其他抗爭之上。四年半過去了,「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囗」究竟是什麼?
批評民主派的人,都認為他們沒有什麼真知卓見,對諸多政治議題都束手無策。民主派連批評他人提議的見識也沒有,唯有批評對方的「態度」。自己什麼也不做,其他人做任何行動,都認為是「太激進」、「不夠理性」。如果你是願意作出沖擊的市民,會被定義為「暴民」。提出辦法的人是「急進」,自己「慢半拍」則是「理性、遁序漸進」。所以所謂「和理非非」,只是為自己「守株待兔」和「苦無良策」遮醜,將其他人的行為抹黑為「非理性」和「暴力」,又可以霸佔道德高地,真是「既簡單、又快捷」!
減少政治動作和用温和手法對社會是否一定壞?當然不是。西漢初年,文景二帝與民休息、「無為而治」是最好例子。但人家的所謂「無為」,不是什麼都不做。相反,是選擇將資源放在有需要的地方(如發展農業)而減少勞民傷財的政策。再講,「無為」只適合穩定的政治環境。面對獨裁和暴政,「無為」形同慢性自殺。今天香港是什麼氣候,大家都知道。所以泛民的「無為」,絕對不是故意的「無為而無不為」。
鼓吹「和理非非」的泛民主派作為所謂「香港最大反對派」,隨了投反對票或棄權票之外,沒有其他向政府施壓的有効措施,差不多將「和理非非」説是對策之一,香港人又很受落。可是「和理非非」極其量只是他們對自己行動表達方式的一個標準,絕對不是甚麼策略。將自己的行動束縛了,等於在玩自由搏擊時,跟對手説你熱愛和平,不會攻擊頭部、左右手(因不想影響對方工作)、等等。面對不接受監察的政府,這豈不是又自殺一次?在議會議事要「和理非非」,在議會「抗爭」也要「和理非非」,連佔中的公民抗命也要「和理非非」。自己自縛手腳,也向無知百姓宣傳大家一起「自廢武功」。
又換個角度,以管理學審視這個問題。過份強調「和理非非」的行動,卻從來不談為捍衛自己政綱 (爭取民主) 設下甚麼底線。這和一家公司僱用一個員工,員工只強調自己上班不會跟同事和顧客打架,但不把工作(準時和準確的)做好又有甚麼分別?他們強調「和理非非」,是在掩飾自己本來應有的「工作目標」,但從不肯「交貨」。如果你工作沒有表現,只向老闆強調自己道德高尚、從不生事,你想老闆會出糧給你嗎?那為什麼香港人又連續十七年出糧給這些人?瞞了一年又一年,反正香港人善忘,又喜歡聽「漂亮的空話」。
所以所謂「和理非非」其實是偽民主派的遮醜布、香港人喜歡吃的政治砒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