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指,事件起因陳伯及行動成員上前了解青少年被捕,交涉時警主動將前方記者、行動成員、陳伯推跌,後更向多名成員施以胡椒噴劑,令眾人受傷,更把一成員與陳伯圍起。及後,陳伯被釋放,但另一成員卻被拘捕。
教會對此感到異常的憤怒,行動成員並沒有拒捕,更沒有對警方作出任何攻擊,現在與5年前「七警暗角」事件一樣。批評是嚴重無理、濫用施刑。
教會已聯絡律師,據知成員口腔及牙齒流血,更出現暈昡的狀況,按片段及隊員匯報,教會認為絕對有理由相信傷勢是由警方私刑引致,情況令人擔心及氣憤。
教會堅決反對警察濫用施刑,惟香港警察嚴重違反專業守則及操守,與第三世界、極權國家的軍國管治行為一樣,更重覆「暗角7警」的錯,不單止引來警民嚴重施撕裂,深信天父對此無比憤怒。聲明指警方需盡快回轉,不然上主的審判及咒詛終必臨到。
(好鄰舍北區教會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