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女文員涉嫌騙取病假,於今年3月底上載他人的快測結果報稱確診,但經衞生署抽樣檢查後,發現並無確診,之後她改稱沒有上報資料,在警方介入調查後,被告承認「一時貪玩想試下個系統」,並承認曾虛報陽性結果。
該名女子被控提供虛假資料等兩罪,今日(9月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求情指因害怕被送往隔離,故起初才會否認上載資料。裁判官施祖堯表示,被告為取得病假干犯罪行,而且有計謀犯案,判即時入獄14日。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明顯是為個人利益犯罪,加上上載資料須經多重步驟,反映有計劃犯案。及後經查問後被告依然繼續說謊,可見她進一步瞞騙。
控罪指,25歲被告李穎怡於2022年3月28日,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一張不屬於被告的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的相片;以及於同年4月2日,向個案追蹤辦公室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被告從未申報過曾經獲快速抗原測試的陽性結果。
案件編號:WKCC 339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