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0月5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有記者問及香港大學裡的雕塑「國殤之柱」將被移走,加上六四晚會無法舉行,是否抹殺香港歷史之現象。
她指出,《基本法》保障各項個人自由與權利,包括藝術和學術自由,又稱身為港大校監,不會干預大學的事務,期望大學管理層按校內政策處理。
林鄭月娥又提到,每個機構需判斷如何管理相關處所內展示的物品,並需依法辦事。
國殤之柱(Pillar of Shame)由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製造,共有五座。除香港外,另四座分別位於意大利羅馬、墨西哥、巴西巴西利亞、德國柏林。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