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奧風物誌:保良局大樓束棒裝飾

奇奧風物誌:保良局大樓束棒裝飾


保良局成立於1878年,曾先後棲身於中西區東華醫院和廣福義祠內。直到1930年,保良局方獲當時港英政府撥出銅鑼灣禮頓道地皮,興建各項設施並營運至今。當中以米白色粉飾外牆的保良局中座大樓,是最早落成的建築物,由華人建築師兼時任保良局總理姚得中設計,於1932年竣工,現已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

保良局中座大樓採用古典復興式設計,是一種在十八世紀流行於歐洲的設計主義。有別於更早流行的巴洛克和洛可可奢華設計,古典復興式既追求模仿古希臘和古羅馬建築元素,亦講究視覺上的簡約。因此這座大樓結構呈左右對稱,亦有圓頂、拱門、拱心石和羅馬柱等元素。(1)



除此之外,中座大樓建築上還有一款滿特別的設計圖案。在大樓頂部可清楚看見一些類似枝條被捆在一起,然後橫著擺放浮雕圖案。不祇大樓頂部,在大樓正門兩側也可找到相同的圖案。究竟這些浮雕隱藏著什麼玄機嗎?    



原來這個浮雕圖案是一個源自古羅馬的標誌,稱為「束棒」(Fasces)。顧名思義,束棒是由多根木條,利用皮帶綑綁束縛而成的棒子。在古羅馬只有極高執政權力地位的人,方能持有束棒。隨著時代推演,束棒由一件物件慢慢演變成公權、力量、威信等象徵意義。昔日姚得中總理定必也清楚束棒的含義,但為何會選擇將束綁加進大樓的設計裡呢?保良局這個慈善團體,又如何會與公權、力量和威信扯上關係呢?

保良局在現代許多香港人心中的印象,或許只是辦學團體、老人護幼及其他慈善服務提供者和星光熠熠的電視籌款節目。事實上,保良局在香港歷史上曾扮演過更特別的角色,類近執法者的角色,只是沒有多少人會記得。



當初保良局之所以成立,關乎香港開埠初期婦女和兒童拐賣風氣熾盛。正如富商盧禮屏於1878年呈遞給時任港督軒尼斯的信件中提到:「如誘良家婦女到港,初詭騙為傭,繼則逼勒為妓,或轉販外洋,或分售各地,童男則賣作螟蛉,童女則鬻作娼婢,總總奸謀,殊難枚舉。」有見及此,盧禮屏與其他東莞客商帶頭出資,要求殖民政府批准成立一個能夠「以除拐匪,而安良善事」的機構,亦即以「保赤安良」為任的保良局。(2)

這班富商的請求旋即獲得應允,港府頒發保良局章程,當中列明保良局需查禁拐匪,拯救被拐人士,以及收留撫養獲救而無歸宿的婦女和兒童。(3)因此,保良局成立後便馬上擔當偵查和緝捕人販子的使命,出資僱用暗差辦事,也會與港九各區的地方更練互通情報。因此,姚得中總理在設計保良局中座大樓時,巧妙地將束棒標誌融入在大樓的設計中,以彰顯保良局緝拿拐匪,保華人社會安寧之志。(4)

時移勢易,香港警隊接管了人口販賣偵緝的工作。保良局雖仍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住宿和撫育服務,但大致已轉型成兼顧多方面的社會慈善團體。保良局昔日的特殊角色,就像這些束棒圖案刻在中座大樓上,永遠地刻在香港的歷史回憶裡。

(1)《今日保良》乙未年 第三期 P. 18-19
(2)《保良局創辦人最初呈遞港督軒尼詩爵士之一封書》文獻
(3)《港督飭巡理府草擬保良局章程》文獻
(4)《今日保良》乙未年 第三期 P.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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