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早前被判於沙田侮辱國旗罪成,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一直認為判決過輕的前特首梁振英,指仍未聞律政司上訴。他又說「如果不上訴,請向全國人民解釋」。
多次對相關案件表達關注的梁振英指,國旗代表的是一個國家和這個國家人民的尊嚴,即使是在戰爭狀態,軍人也不敢侮辱敵人的國旗;即使是歐洲經常在球賽中群毆的球迷,也不敢在賽事中侮辱對方的隊徽。
他指既然已經定罪,量刑就必須考慮罪行的社會後果。侮辱國旗的行為已有多宗,量刑要有足夠阻嚇作用,以儆效尤,否則任何國家在香港的國旗都有被踐踏和拋落海的可能,到時天下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