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別為「暴動」(695人)、「非法集結」(414人)及「刑事毀壞」(356人)。
其中,826人已完成司法程序,並有679人(82%)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等。
廉政公署今日(12月15日)再拘捕4人,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
26歲男子涉前年8月於九龍灣干犯暴動罪,今日(12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法官許肇強稱警員證供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