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去年初於機場遭示威者拍打及潑液體,案中3男1女去年底被裁定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等罪成,判囚3個月,4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早(12月21日)駁回上訴,4人即時收監。
宣判後有公眾人士一度鼓噪,上訴人唐發祥亦情緒激動。
4名被告分別為高傑飛、唐發祥、林錦嫦及鄺桂嬋。上訴方指呈堂片段中,未見羅冠聰所指的「拳打腳踢」場面,認為原審裁判官即使覺得羅為誠實證人,也應該評估他的作供質量是否可靠。
事發在去年1月,於台灣出席完時代力量座談會返港的羅冠聰,在機場遭示威者包圍,期間被有人拍及潑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