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下月生效

中國推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下月生效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公布將於9月1日推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使港澳台居民能合法在中國學習、就業及生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約中午發表聲明,歡迎中國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聲稱措施給予港人「更多參與國家發展的機會,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充分體現了習近平主席一再強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及中央對香港同胞的關懷。」  

新措施規定,港澳台居民在中國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就可憑回鄉證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公安部副部長侍俊聲稱,持有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到與當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包括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住宿、金融業務等,亦可中國參與社會保險、勞動就業、求學或就醫。

(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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