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追截疑犯警員掟水樽 區議員助理判囚5星期

向追截疑犯警員掟水樽 區議員助理判囚5星期


2019年10月21日,亦即元朗721事件發生後3個月,有民眾於元朗一帶聚集,一名24歲區議員助理在元朗鳳攸北街附近,涉嫌向一名正在追截疑犯的警員投擲水樽,該疑犯最終逃去,投擲水樽的人就被捕。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罪,今天(1月26日)在屯門法院被判監5星期。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唔知頭唔知路」下做出猶如搶犯的行為,該疑犯或會感激被告,但被告仍要反省,因其行為已超出法例容許的界線。

控罪指,24歲的男被告於2019年10月21日,在元朗鳳攸北街阻礙及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督察梁劍凱,及管有一枝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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