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無六千幾蚊不能死

三年後無六千幾蚊不能死


政府建議大幅調高在公眾墳場火化及土葬的費用,詳細資料可以參考立法會文件最為觸目的是建議公眾火葬場火化由現時的未滿12歲兒童遺體收650元,成人遺體收1,220元,分三年逐步提高至劃一收6,560元。

即是說如獲立法會通過,到2017年尾或者2018年頭,香港人就可能需要有至少6,560元才好死去。就算你想無牽掛地去另一個世界,進行海葬,也至少要化做灰,才可以撒出去。政府好體貼,綠色殯葬服務維持免費,包括海上撒放骨灰、在紀念花園撒放骨灰及「無盡思念」網上追思服務,不過在2017年,政府會「檢討這些服務的收費理念」。

人生紅白兩大事,白事可以搞得非常隆重,也可以從簡,一直以為一切是豐儉由人。但原來今天的香港,就算你不搞破地獄和追思會,死都不是一了百了,想死得有點尊嚴,不要腐敗在殮房,未計棺材本,至少要6,560元才可以「點火」

政府瘋狂加價,自然會講成本呀,多年無加價呀,劃一收費呀這些理由。但最特別的是「用者自付」原則。那「用者自付」的「用者」是誰?是指死者,還是死者家屬?如果家屬說那不是他自用,而是過身的親人自用而已,那是不是可以不付錢?

人死了,除非預知死期,或者很有遠見預先安排,不然都不是由死者自己去處理身後事的。人死了,錢財身外物,變成遺產,都不再真的算是屬於死者了。

「用者」不能說自己不是「用者」,但「用者」可以不用,那就不用「自付」了。所以親人大可以不去認領遺體。涼薄,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各人家庭財政狀況盡不同,現在講的不是一百幾十,而是六千多元,有人為此不去認領親人遺體,不足為奇。六千多元,可能比某些家庭的每月租金還要貴,可能是一些打工仔的大半個月糧。死亡很多時都是突發的,如果是手頭緊絀月月清一族,突然之間,錢從何來?

有無可能釀成後人無情,殮房爆滿的社會問題?希望不會。若然如此,政府又會承擔道德責任嗎?不會,因為到時政府又會說,那是上屆政府的行政,與未來政府無關。

根據立法會文件,「用者自付」原則,是「把各項貨品及服務的收費定於足以收回提供有關貨品及服務所涉的全部成本的水平」。或者政府可以說,這個原則合理,但把公眾墳場火化及土葬列為一般貨品及服務,在人情上,合理嗎?

食物環境衞生署有「辦理身後事須知」小冊子,高永文署名的序言中說:「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當我們面對親人或朋友離世時,除感到哀痛之餘,還需要為逝者的後事奔波。我衷心希望離世者的親友們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和情緒。」政府在提出加價建議之時,有抱持住以上的同理心嗎?

其實食物環境衞生署在身後事服務方面,一直處理得算是不錯,之前聽說過一些不幸有親人離世的朋友分享,事情辦得都順利,政府也有一些具人情味的服務,例如「無盡思念」網上追思服務。那為何在收費上,突然同大家一講錢就無情講?噢,對了,「無盡思念」網上追思服務也是政府會在2017年「檢討這些服務的收費理念」的其中一項,思念,到時可能也是要用錢換來的。

香港,在今天的港共政權手上,變得何其涼薄。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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