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彝士運河管理局完成調查 指長賜輪船長要對擱淺負責

蘇彝士運河管理局完成調查 指長賜輪船長要對擱淺負責



埃及蘇彝士運河管理局周日(5月30日)公布,今年3月長賜號貨輪擱淺事故的調查結果,認為貨輪船長應對擱淺事故負責。

蘇彝士運河管理局調查組負責人表示,透過分析涉事貨輪的航行數據,調查認為船長的錯誤指令是貨輪擱淺的主要原因,運河管理局派出的領航員不承擔責任,因為領航員的建議「不具有強制性」。

長賜號貨輪船東代理律師早前曾表示,運河管理局在極端天氣下允許貨輪進入運河,並且未能證明貨輪船長在擱淺事故中有任何過錯,因此該管理局應對事故負責。管理局就反駁,在長賜輪之前已有3艘噸位類似的貨輪成功通過運河。

長賜號於今年3月23日在蘇彝士運河新航道擱淺,到3月29日成功脫淺,期間航道大擠塞。今年4月,運河管理局要求長賜號船東賠償9.16億美元,但到5月25日,管理局決定將索賠金額降至5.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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