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義士」3項罪名成立 還柙至月底判刑

「岳義士」3項罪名成立 還柙至月底判刑

去年9月15日晚上,一名身穿「岳」字tee的男子,在炮台山拯救其他示威者時被捕。該名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的19歲陳姓男子,今日(6月15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還柙勞教中心候判。

被告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在不自辯下,亦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成。 

案件將押後到6月30日判刑,以待其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15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督察5327;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以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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