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公布調查結果 針對何俊堯6宗投訴不成立

司法機構公布調查結果 針對何俊堯6宗投訴不成立

時任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早前判處多宗反修例示威案中的被告罪名不成立,而遭到投訴。 

司法機構公布,由何俊堯審理的8宗案件的投訴,其中6宗獲裁定不成立。由於律政司就另外2宗案件,向上訴法庭提出刑期覆核的申請,因此司法機構會待該案的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出適當的跟進。 

至於獲裁定投訴不成立的6宗案件,總裁判官留意到律政司亦沒有就該6宗案件的裁決或刑罰,以判刑過輕、原則性犯錯、法律觀點出錯或表面偏頗為理由,向裁判官、原訟法庭或上訴法庭提出覆核裁決、覆核刑罰或案件呈請的申請。這與總裁判官對相關投訴的結論吻合。 

總裁判官強調,相關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的職能干預任何的司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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