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人涉非法駕電動單車被捕 女子疑危險駕駛載4歲童

33人涉非法駕電動單車被捕 女子疑危險駕駛載4歲童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過去兩天(11月14及15日)展開代號「朝陽」的交通執法行動,重點打擊區內交通違例事項。

行動中,警方以「危險駕駛」、「不小心駕駛」、「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沒有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或策騎」等罪拘捕26男7女,年齡介乎24到70歲,並扣查3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郭俊樂表示,涉嫌「危險駕駛」被捕的47歲女子,她沒有駕駛執照,當時在上水駕駛電動單車,司機位前自行加裝了座位,只用索帶綁著,並不穩固,當時載著一名4歲小朋友,有不少途人要避開該電動單車,造成危險。

(警方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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