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共59名兒童自殺亡 最年幼僅10歲

3年共59名兒童自殺亡 最年幼僅10歲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今日(11月23日)發表第五份有關預防兒童死亡事故的報告。檢討委員會分析了在2016至2018年發生,已向死因裁判法庭呈報的兒童死亡個案,並提出59項建議,以預防可避免的兒童死亡事故。

這次檢討涵蓋了259宗18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包括159宗死於自然及100宗非自然因素。報告顯示,在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個案中,最多兒童死於自殺,共有59宗,其次是意外(22宗)、未能確定死因(8宗)及遇襲致死(7宗)。鑑於由2009年至2018年的10年內,兒童和青少年自殺為兒童死亡的第二大死因,檢討委員會就這議題進行了專題檢討。
 
在59宗死於自殺的個案中,43人從高處躍下喪命,當中最年幼的兒童年僅10歲。分析顯示「學業問題」、「家庭關係問題」、「精神問題」及「男女朋友的關係問題」為兒童或青少年自殺的主要原因。

報告中合共提出了22項,分別致教師、專業人員、父母及學生關於預防兒童和青少年自殺的建議,當中包括:提醒教師對學生在文字或藝術作品中表達的困難提高警惕;提高教師的警覺性,讓他們意識到作出侵略或破壞行為的兒童可能已出現精神問題,有需要接受治療及尋求專業介入;加強跨專業協作,監察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兒童;加強教導父母如何處理子女沉迷上網和網上遊戲,以及教導學生認真看待同學的自殺徵兆。此外,學生於一些關鍵時期需要特別關注,例如長假期後復課、學校成績發布日、公開試成績發布前後及剛升讀中一期間。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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