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間分別位於旺角塘尾道及元朗合財街的連鎖鮮肉店「天富自家農場豬」和「順華肉食」,以及荃灣新村街的連鎖蔬菜店「新界仔優質果菜」,因在店舖門前持續使用揚聲器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分別於11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及11月20日和今日(11月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因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定罪,共判罰款12,500元。其中,營運「新界仔優質果菜」的加禾農業有限公司董事因其轄下店舖屢次違規亦被判罪成,須負上個人刑事責任,被判罰款4,000元。
環保署表示,署方接獲市民投訴,指旺角塘尾道、元朗合財街及荃灣新村街有店舖持續以揚聲器大聲播放叫賣錄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環保署進行多次巡查並採取執法行動,於今年5月及6月分別查獲涉案豬肉店及蔬菜店使用揚聲器發出噪音構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店舖。其中連鎖蔬菜店「新界仔優質果菜」位於荃灣、元朗及觀塘的3間分店,於今年內已先後共5次因播放叫賣錄音對居民造成噪音煩擾被定罪。
經過連串執法行動,上述一帶店舖高聲叫賣的情況已有改善。環保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就重複違規的店舖,亦會向涉案經營機構的負責人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