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假領養、真買賣」

提防「假領養、真買賣」


近年,保護動物意識抬頭,坊間動保團體包括熱血貓民大力鼓勵以領養代替購買,希望減少流浪動物數量,以及獨立義工收容所與貓舍壓力。不過不少想領養寵物人士,礙於個人喜好或義工較嚴格的領養手續,而選擇於網路群組上尋找領養寵物,然而方便的背後卻隱藏許多問題程序。

透過網絡去領養寵物,雖然不用花錢而且手續簡單,但背後其實存在著一定風險,當中有違法者假借領養之名實為買賣,領養人士不單可能受騙,動物的健康狀況亦無法受到保障,更助長非法買賣及虐待動物。

勿貪便宜墮入非法買賣

貓民最近在不同寵物群組上發現多個領養寵物的帖文,聲稱有各種名種貓狗免費領養,其手續之便利,令許多想領養寵物的人士趨之若鶩,然而大多數人不知道的是,當中有人假借領養之名做「真買賣」,欺騙有心認養寵物者,構成非法買賣動物。

其中最常見的事例是,違法出售動物者會在社交網站的寵物群組發放家中名種狗隻的照片,並介紹品種及習性;大多數時候會都以狗隻意外懷孕為由,出帖尋有心人領養幼犬。當有人主動聯絡他們,就會回覆說要求你承諾照顧狗狗一生一世,並追問家居環境是否適合養狗,又會要求提供住址證明或家居照片等,更會安排探望狗隻。聽來是愛犬人希望為小生命尋找合適主人,但其實內容實際上只是copy and paste。你一旦確認領養小狗,狗主就會以各種名目要求「利是」或「領養費」,或者以幼犬未絕育為由收取「保證金」,待領養人為狗狗完成絕育及防疫針,不法之徒早已人間蒸發。查詢期間,當遇有質疑時或被問到「點會咁旬?」時,他們會以查詢者的個人資料作威脅,不准將事情公開,又會指責對方是不同政見者。

他們窺準不少人貪便宜的心理,將「利是」、「保證金」或「領養費」設定低於寵物店的售價,而且程序簡單,使大家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付了錢還以為發揮了愛心,其實已經受騙上當,犯下非法買賣動物之罪行。

香港法例第139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管動物售賣商、狗隻繁育者及任何售賣或要約出售狗隻人士的活動。如任何人打算從事動物售賣商活動,必須向漁護署申領動物售賣商牌照,否則即屬犯罪,在規例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港元。

這些來歷不明的所謂待領養動物其實來自非法繁殖場。這些繁殖場,大部份都是環境惡劣,動物亦未被妥善照顧。犬隻長滿牛蜱蟲引致牛蜱熱,有些的生殖器官腫脹,甚或患有心臟病等,慘不忍睹。其實已觸犯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違例者可被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廿萬港元;以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相關規例(第169A章),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

領養動物當然是一件好事,選擇合眼緣的才去領養亦無可厚非。事實上流浪狗場及義工貓舍是領養最佳選擇,那裡有不同的貓狗,義工亦更真實了解動物狀況,更會打理貓狗,包括打針及絕育,絕不隱瞞動物健康狀況。較為煩鎖的領養手續,只為確保領養雙方及動物受保障,例如家訪及安裝窗網等,更重要是不收取任何費用,領養後若有任何疑問亦可向義工查詢。

領養關乎動物一生。不要為了貪便宜而害了貓貓狗狗。熱血貓民建議,領養前先作深入了解,以免助長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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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78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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