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1藏鐳射筆士巴拿螺絲批 32歲女子判囚9個月

前年10.1藏鐳射筆士巴拿螺絲批 32歲女子判囚9個月


2019年10月1日多區爆發示威,一名32歲女子涉嫌在北角藏有鐳射筆、士巴拿、螺絲批等工具,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

被告今日(4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9個月,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被告自辯時稱,鐳射筆是會議演講或見客時使用,螺絲批用作平日修理電腦。裁判官斥被告砌詞狡辯,供詞匪夷所思,直言不相信普通市民帶備望遠鏡以觀察街上情況及保障自身安全。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在北角電氣道169號外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一盒螺絲批、一個螺絲刀、兩套各9個的六角士巴拿、4個圓形士巴拿及3個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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