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31灣仔暴動案 7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去年831灣仔暴動案 7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7人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於灣仔及銅鑼灣一帶參與暴動,全部今日(10月31日)早上在區域法院獲判暴動罪名不成立。當中一名被告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亦同樣不成立。 

法官沈小民指,當晚出現的情況非香港常見,不能排除當中有人想在場見證,法庭不應該將穿著黑衣的人,隨便視為參與暴動。 

判詞又指,部份警員作供時不誠實,包括被問到有被告被捕後傷勢由來時,表現迴避。 

去年8月31日晚上,銅鑼灣和灣仔一帶多人被捕,當中8人被控暴動罪,其中社總理事陳虹秀早前已被裁定表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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