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吞市民拾獲錢包 機場警罪成還押月底判刑

涉私吞市民拾獲錢包 機場警罪成還押月底判刑


一名駐守機場的男警涉嫌監守自盜,私下收起市民拾獲的錢包,被控盜竊。

經審訊後,該名男警今日(12月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12月21日判刑。

裁判官明言監禁是唯一選項,又指被告的說法荒謬絕倫,加上案發時被告任職警員,屬加刑因素。

29歲被告馮奕鈞被控於2019年2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7樓離港大堂報案中心內,偷竊一個價值7000港元的錢包、及錢包內逾5.6萬港元現金、一張香港身份證和數張銀行卡等,而該些物品屬失主陳振宇所有。

案件編號:STCC 1101/2020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