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終院案下月試行網上直播 未經批准記錄轉播屬藐視法庭

兩終院案下月試行網上直播 未經批准記錄轉播屬藐視法庭


司法機構今日(12月22日)宣布,將於下月在兩宗終審法院上訴案件試行以網上視像方式現場直播法庭程序,測試有關現場直播安排的技術可行性。

司法檮構表示,司法公開是維持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維護法治的基本原則。為進一步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司法機構一直積極探討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選定的司法程序。

司法機構注意到並非所有司法程序均適合現場直播。現場直播上訴程序,尤其是終審法院的聆訊,認為是較為合適的案件。

經考慮為確保司法公義不受損害的因素,包括訴訟各方的意見,及防止直播內容可能被不當使用,司法機構計劃先行以兩宗終審法院上訴案件試行現場直播法庭程序。試行直播的主要目的是測試有關安排的技術可行性,包括資訊科技和視聽系統的設置,以及在聆訊之前、期間和之後的後勤及運作方面的細節。

司法機構已選定兩宗分別於明年1月10日及16日進行聆訊的終審法院案件試行現場直播,以測試固定網格視圖的兩種不同的屏幕佈局。網上直播結束後,相關法庭程序的視頻會上載至終審法院網站並保存一段短時間,提供彈性以方便重看。兩宗試行直播的終審法院案件的視頻,將在聆訊日之後分別保存2天及3天。
 
公眾人士(包括傳媒)不得錄製或使用現場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司法機構會實施一般應用於串流平台的數碼版權管理機制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對直播內容進行錄製、截屏及非法發布。任何人未經法庭事先批准而記錄、編輯或轉播現場直播內容即屬藐視法庭,或以侵犯版權論。警告訊息會在終審法院網站及現場直播畫面中的滾動字幕顯示。

司法機構在考慮技術可行性的評估、法庭使用者的意見和試行直播所得的運作經驗後,進行檢討,並擬訂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司法程序的長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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