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6年IT界種票案 3人分別判監9至11個月

涉2016年IT界種票案 3人分別判監9至11個月


一名的士協會幹事及一名該協會會員等三人,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中賄選,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三名被告今日(3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9至11個月。
  
49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幹事李林昌被判處入獄9個月,61歲的總會員陳俊成及他的32女兒陳曉彤,同被判囚11個月。二人被頒令須各自向法庭繳付1000元,即他們就其舞弊行為所收取的賄款金額。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三人串謀及策劃周詳的計劃,協助五名與資訊科技界無關的人士,登記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IEEE)的會員,及成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三人在計劃中扮演重要角色,亦毫無悔意。
  
裁判官續指,法庭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維護選舉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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