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恐嚇記者案續審 被裁定表證成立

黎智英涉恐嚇記者案續審 被裁定表證成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的維園六四集會中,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一名男記者,案件今早(8月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案件將押後到本月28日結案陳詞。


控方舉證完畢,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不作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控方傳召事主X的同事Y作供。

黎智英被控於2017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