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今起降至5歲

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今起降至5歲



由今日(9月30日)起,「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降至5歲,12歲或以上人士須於接種第2劑疫苗5個月內接種第3劑。

「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已加入新功能,讓市民可同時儲存自身及同行人士,包括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15歲或以下子女、65歲或以上長者或殘疾人士等的「疫苗通行證」。
 
由今日起,5至11歲兒童進入任何「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均須符合「疫苗通行證」下訂明的接種要求,即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或接種第一劑疫苗後未滿3個月。
 
由同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疫苗通行證」下接種第2和第3劑新冠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6個月縮短至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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